邵阳市双清区一居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整改被处罚
2024-11-21 13:12: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王东红 | 点击量:923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东红)日前,双清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投诉举报称邵阳市双清区京都世纪城小区内有人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大队立即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大队执法监督人员来到京都世纪城小区,经核查,发现情况属实,雷健玉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大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一日内整改完毕。一日后,我大队监督员对雷健玉违法行为进行限期复查,发现雷健玉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雷健玉罚款人民币陆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受到处罚后,雷健玉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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